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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皇族女性与普通人结婚要脱离皇籍,但皇族男性却不必。所以,皇太子的弟弟与住三室一厅的普通公寓家庭出生的平民女性结婚后,皇籍没有被剥夺。日本的国籍法,长久以来都规定:日本男性与外国女性结婚后生下的孩子拥有日本国籍,但日本女性与外国男性之间的孩子却没有,这种法律的片面性,到1985年才终于得到改正,但《皇室典范》却至今如故,《皇室典范》的规定,明显违背禁止歧视女性的国际条约,同时也明显违背追求男女平等的日本国宪法,但却几乎无人视为问题。皇族成员在法律之下的人权,似乎没有人要去保护。”

摘录来自
厌女:日本的女性嫌恶(重制版)
[日]上野千鹤子(著),王兰(译)
itunes.apple.com/WebObjects/M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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